瑞典投资与经贸风险分析报告

人气 2756   2011-11-17 20:00

投资状况

外国直接投资状况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瑞典对外国直接投资有着严格制约,之后开始了投资自由化和放松管制的进程。经过近20年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以良好的基础设施和充足的高科技人才吸引了大量的外国资本,瑞典逐渐成为欧盟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之一。2001年和2002年,瑞典引入的外国直接投资均在100亿美元以上;2003年受否决加入欧元区的影响,当年吸收外资大幅下降75%;2004年,外国直接投资开始恢复;至2007年,外国直接投资规模一直扩大,2007年,外国直接投资达到381.0,占当年GDP的8.0%,为近五年来的最高水平;2008年,受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企业投资意愿大幅下滑,当年瑞典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大幅下降至118.2亿美元,仅占GDP的3.6%.

瑞典的外国直接投资主要来自德国、芬兰、美国、英国、荷兰、挪威和丹麦。外商投资集中在信息通讯、生物制药、基因工程、软件设计等高科技领域。

投资环境

投资政策

作为开放型经济体,瑞典实行高度自由化的贸易投资政策,不对产业划分禁止区域。无论内资还是外资,只要具备经济实力和资质条件,就可以投资各种产业。在具体操作上,瑞典仅对一些有关国家战略利益领域的投资项目加以限制(并非禁止),例如,军工、航空运输、海上作业、采矿、战略物资、出版、银行及保险等。限制手段主要是发放许可证和牌照(筛选具备实力和资质的企业,只有获得许可才有资格进入这些行业)。此外,瑞典非常重视可持续发展,所有建设新厂或扩建老厂,须获得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地方政府的批准。瑞典政府致力于宣传推广其尖端科技和优秀产业,鼓励内、外资进入信息通信技术、电子、汽车、生命与生物科技、食品与林木加工等五大行业。

瑞典是欧盟成员国,欧盟法律体系作为一个整体对瑞典具有约束力,欧盟成员国之间缔结的条约和协议以及欧盟与其他第三方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缔结的条约和协议同样适用于瑞典。根据欧盟规定,任何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举措都是被禁止的,但可以通过地方政府给予补贴、贷款等方式向生活水平低、失业率高的落后地区采取援助性政策。

瑞典没有外汇管制,没有开设外汇账户的限制,对向境外汇出利润、向境外企业付款没有限制,但任何超过75000瑞典克朗的进出款项,应由企业直接或通过商业银行在瑞典中央银行登记。

瑞典是《关于解决国家与其他国家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简称《华盛顿公约》)和《联合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纽约公约》)的签字国,这将保障投资纠纷的解决和仲裁结果的执行。

金融体系

瑞典金融业发达,在北欧金融市场有很大影响力。瑞典的银行业在20世纪90年代初曾经遭受过重大的损失,当时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银行的贷款大量积压在房地产环节形成呆账、坏账,导致很多商业银行最终走上了破产的绝境。瑞典在金融危机结束后,只保留了四家商业银行,分别是瑞典商业银行、瑞典北欧斯安银行、诺迪亚银行和瑞典联合储蓄银行,这四大银行经过了金融危机的考验,吸收了金融危机的教训,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开始了自己复苏和发展的脚步。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瑞典商业银行迅速充实了资本金,虽然波罗的海地区国家的经济危机会给瑞典银行业在2009—2010年带来约225亿美元的坏账,但瑞典中央银行认为,瑞典商业银行充足的资本金能够应对未来几年的贷款损失。

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是北欧地区重要的金融中心,也是北欧地区的风险投资中心,北欧地区最大的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所就设在这里,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目前的市值为2800亿欧元。斯德哥尔摩市中心设有各种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和咨询服务机构,占北欧、波罗的海地区80%左右的市场份额,拥有并管理斯德哥尔摩、赫尔辛基、哥本哈根、塔林、里加和维尔纽斯的证券交易所的OMX集团总部也位于斯德哥尔摩,可以说斯德哥尔摩的金融基础设施完善,是金融业发展的理想场所。

瑞典的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瑞典国内的金融安全及监管,对银行、证券及保险业实行统一的管理。瑞典中央银行在整个瑞典金融系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主导瑞典的金融发展,并负责保持物价的稳定,被认为是执行货币政策的典范。

税收政策

瑞典税收体系完善,税务规则明晰,税务机关效率高,对税源的监管严密。为了应对全球化的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防止人才外流以及适应加入欧盟的需要,近年来瑞典在税制改革上不断降低企业税收,降低和简化个人税收,相应地增加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的比重。自2009年1月1日开始,瑞典公司所得税由28%降为26.3%.总体来说,瑞典的税制属于多税种、高税收,直接税与间接税并重的税制模式,具有“个人高税收,企业低税负”的特点。

瑞典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中央政府掌握绝大部分税收收入。中央政府收入主要来源于增值税(约占中央总税收的33%)、雇主缴纳的社会保险税(约占17%)、消费税及关税(约占16%)、个人及企业所得税(约占8%)以及一些其他收费。地方政府只征收个人所得税及一些附加税,其中个人所得税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瑞典现行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社会保障税、土地和财产税、遗产和赠与税、森林税、彩票税、资产税、净财富税、广告税、烟草税、酒类消费税、注册登记税、印花税和年度车辆税。

瑞典是一个非常重视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国家。为了增加可再生生物能源比例,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全面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特别是温室气体排放),瑞典不断完善能源税体系,目前正在实行绿色税收转型,亦即对损害环境的活动提高税收而对劳动就业和收入实行减税。

自成为欧盟成员国以来,瑞典就采用欧盟对非欧盟成员国的关税、规章和制度。根据中国与瑞典政府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股息税和特许权使用税均为10%。

双边关系

政治关系

1950年5月9日,瑞典与中国正式建交,是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建交后,中瑞关系总体平稳发展,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各层次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并取得显著成果。20世纪50年代,瑞典一直支持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20世纪80年代两国关系发展较快。瑞典国王对华进行国事访问,两位首相和议长访华。中国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领导人相继访问瑞典。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两国关系不断发展。高层互访较频繁,各部门、各级别的交流与合作显著增加。1999年,瑞典出台了包括深化对华关系内容的“亚洲战略”,2002年和2006年两次修订。2006年7月,瑞典国王对华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瑞典“哥德堡号”仿古船驶抵广州的欢迎仪式。2007年6月,胡锦涛主席对瑞典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哥德堡号”仿古船返航抵达仪式。这是中国国家元首首次对瑞典进行国事访问。

2008年,两国关系继续稳步发展。2008年4月,瑞典首相赖因费尔特对华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08年年会开幕式,胡锦涛主席、吴邦国委员长和温家宝总理分别与其会见、会谈。2008年8月,卡尔十六世国王和王室成员来华观摩北京奥运会。2009年6月,两国举行发展合作年会,双方就合作的最新政策、发展战略的未来的合作领域等议题交换了意见。2009年7月,瑞典任轮值主席国后,表示将促进中欧在应对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同时,还将组织多项活动,为双方经贸合作等牵线搭桥。

双边贸易

中国与瑞典建交以来,两国经贸关系得到长足发展,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两国双边贸易快速发展。2003年,中国取代日本成为瑞典在亚洲的最大贸易伙伴。2008年,中瑞两国商品贸易总额101.5亿美元,增长16.8%,其中,中国对瑞典出口51.1亿美元,自瑞典进口50.4亿美元。中国为瑞典第十二大贸易伙伴、第十四大出口目的地和第九大进口来源地。

瑞典曾是少数对中国保持大量顺差的西方国家之一。2003年和2004年,瑞典对中国顺差均超过10亿美元,占双边贸易额的30%左右。随着中国出口产品品质和竞争力的提升,近年来,中国对瑞典出口呈加速增长态势。2005年,中国对瑞典出口大幅增长,进口出现负增长,中国逆差大幅下降63%,逆差规模仅占当年双边贸易额的9.5%;2007年,中国扭转商品贸易逆差局面,实现4亿美元的顺差;2008年,中国继续保持顺差态势,但顺差额只有0.7亿美元。

机电产品在瑞典对中国出口中始终占据第一位置,2008年出口额为19.4亿美元,增长19.3%,占瑞典对中国出口总额的38.5%.贱金属及制品是瑞典对中国出口的第二大类商品,出口额5.1亿美元,增长7.5%,占瑞典对中国出口总额的14.9%。化工产品对中国出口增长最为迅速,增幅达46.3%,成为瑞典对中国出口的第三大类主要产品。此外,皮革制品,食品饮料等由于原来基数较小,因而增幅明显,但实际金额仍不足千万美元。

瑞典自中国进口的主要商品为机电产品、纺织品和家具玩具杂项制品,2008年合计进口34.4亿美元,占瑞典自中国进口总额的67.4%。除上述产品外,贱金属及制品也为瑞典自中国进口的主要大类商品(HS类),在进口中的占比接近一成。瑞典对外贸易受金融危机影响较为明显,自2008年8月份起,对外贸易增速显著下降,中瑞双边贸易因此出现明显下滑,但瑞典对中国的出口所受影响较小,自中国进口下降较快,甚至低于其平均进口增速。

双边经济合作

近年来,中国与瑞典经济合作关系进一步发展,目前,中国已经成为瑞典在亚洲地区最重要的经济技术合作伙伴,瑞典也成为中国引进技术、吸收外资的重要来源地。近两年,中国与瑞典两国签订的重要贸易协定有:《关于技术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2000年)、《关于科技合作协定》(2004年)、《关于中小企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6年)、《关于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协定》(2006年)、《关于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2007年)、《关于环境与能源技术合作框架协议》(2008年)。

瑞典重视开拓中国市场,截止2009年3月底,经中方批准,瑞典在华投资项目为981个,瑞方实际投入17.4亿美元,行业主要包括电信、汽车及零部件、电器、建材、印刷、制药和造纸等。瑞典在中国的主要企业有: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斯凯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济南华沃卡车有限公司、南京爱立信通信有限公司、北京爱立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宜家家居公司等。截止2009年3月底,中国自瑞典引进技术合作合同1301项,总额约123.9亿美元。

截止2009年3月,中国在瑞典累计投资额为1.47亿美元,涉及旅游、贸易、软件开发及航空运输等行业。近几年,中国的一些高科技企业也开始在瑞典设立研发中心,从事移动通讯系统的研发工作。2008年,共有19家中资企业落户瑞典,2009年约有12家中资企业在瑞典注册。

总体风险评估

瑞典多党政治体制成熟,政局稳定。中右翼联盟上台后,改变了社会民主工党垄断政坛多年的政治格局。小党的杠杆作用明显加强。在经历各种丑闻之后,执政联盟努力挽救形象,民意支持率回升。社会民主工党已着手准备2010年选战,加强与左翼党和绿党的合作关系,希望通过政党联合,重新掌权。尽管各派政党的角逐将随着大选的临近而加剧,但这不会影响政局稳定和造成政治混乱。瑞典长期奉行和平中立政策,反对黩武主义,在维持世界和平、缓解和预防地区冲突问题上享有国际声誉,与发展中国家关系保持友好合作关系,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小。瑞典实行高福利政策,国内矛盾相对缓和,社会治安总体良好,犯罪率相对较低。

瑞典是全球20大经济体之一,也是全球人均收入最高的国家之一。产业结构合理,拥有稳定的农业、发达的工业和繁荣的服务业,抗风险能力较强。近年来,瑞典经济稳步增长。虽然2006年以来通货膨胀率有所上升,但仍在可控范围。2004—2008年,瑞典连续五年保持了财政收入和经常账户的双盈余,这为政府灵活的经济政策提供了很大空间。全球金融危机对作为出口型国家的瑞典打击很大,经济出现大幅下滑,不过多年的预算盈余使瑞典在出台经济刺激方案方面具有一定的实力。2009年的瑞典将是欧盟国家中财政经历最大波动的国家,即从2.5%的盈余到4%的赤字。金融动荡还会对瑞典的金融产业产生极大的冲击,使瑞典金融业成为全球金融风险多米诺骨牌中危机潜伏的一块。瑞典银行在波罗的海国家遭遇到了严重危机,可能导致瑞典本地市场的贷款冻结。瑞典最终何时摆脱衰退,对于这样开放程度很高的小型经济体,其经济复苏节奏将更多取决于全球其他国家的发展趋势。在金融危机前世界经济繁荣时期,瑞典产品受到广泛欢迎,而金融危机来临之时,瑞典也是第一批陷于衰退的国家之一。如果世界市场对瑞典产品的需求相对其他产品要小一些。瑞典将是最后一批摆脱经济衰退的。

另外,长期积累下来的结构性、体制性问题也给瑞典未来发展带来挑战。高福利、高税收的社会体制对保持瑞典持久的国际竞争力不利。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和出生率下降,政府将面临巨大的财政压力。本届政府上台后紧锣密鼓地推出了一系列社会福利方面的改革措施,其政策效果还有待观察。企业为逃避高额税收而迁出瑞典的做法,也将削弱国家的整体竞争力。

瑞典政局稳定,法规健全,政府廉洁且办公效率高,极少有腐败现象,社会治安良好。金融市场发达,基础设施完善,是理想的投资场所。但是,瑞典的高工资和高税负大大增加了投资的人力成本和税收成本,是投资的最大障碍。瑞典工会力量较强,解雇员工有诸多条件,且需与工会协商,因此,外国投资者在雇佣员工时须十分谨慎。此外,由于许多投资领域已形成垄断和行业保护,投资领域的选择十分重要。

瑞典是最早同新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建交59年来,双边关系保持稳步发展,政治互信不断增强。双方经贸合作富有成果,科技、文化、教育、环保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日益密切。与欧洲其他国家相比,中国与瑞典双边贸易磨擦较小。不过,由于瑞典必须执行欧盟统一的对华贸易政策,因此,欧盟保护主义在中瑞双边贸易关系中也将有一定的负面作用。金融危机导致消费信心不足,家庭消费下降,经济低迷,瑞典家庭对家具、交通、电器、建材等产品消费明显减少,对中国出口明显不利。另外,中国企业前往瑞典投资时,需提前了解当地的商业管理模式和文化习俗等方面的信息,这对投资成功同样重要。

根据对当前总体形势的分析和评估,瑞典的参考评级为2(2/9)级,国家风险水平低,未来风险水平相对稳定。

(资料来源:《国际融资》201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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